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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 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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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学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

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需满足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格、身心健康方面的要求。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外国语达到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细则中的外国语要求。即申请者的英语水平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CET-4达到497分及以上,或者优秀;

2CET-6达到426分及以上,或者通过;

3IELTS6.5,(写作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TOEFL92,(写作成绩达到22分及以上);

5)在英文为官方或教学语言的国家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4.跨专业申请者(一级学科非大气科学类)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经我院复试专家小组认定是否达到申请条件。

5.符合我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申请推免硕士者英语水平需达到四级不低于497分、或六级不低于426分、或IELTS不低于6.5分(写作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或TOEFL不低于92分(写作成绩达到22分及以上)。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487日至2024918日间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学院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289:00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学院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299:00即时启动。

4.学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9299:00)对申请人及时发出相关信息,请收到信息的申请人于2小时内完成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可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接到学院复试通知,请于929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3.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2)。申请硕士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南赫学院黄老师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学院选拔。2025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2. 申请人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直博生复试 923日在仙林校区大气楼B506会议室,上午8:30-11:30阅读文献并制作PPT(英文)。下午1点在B510会议室开始面试,使用PPT进行3分钟个人自述、5分钟文献讲述、评委提问(含英文和思想品德考核)。

推免硕士生复试 923日在仙林校区大气楼B506会议室,上午8:30开始根据当天复试顺序依次阅读文献1小时,随后依次在B510会议室面试。每位考生使用PPT(英文)进行4分钟个人自述(英文或者中文),然后评委提问(含文献阅读理解、英文及思想品德考核)。

复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位评委专家在综合考察面试者提供材料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百分制),取面试者成绩的算术平均分作面试结果,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我院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复试时须加试申请专业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笔试时长2小时,总分100分,60分合格。

五、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我院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 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继续推出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将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本校优秀直博生可在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楼B509室,南赫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电话:025-89661312

邮箱:mshuang@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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